自由职业者发票上必须写什么?
作为自由职业者,你在税务上被视为个体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。为了让税务局承认你的发票--并让你的客户能够抵扣进项税--必须完整列出符合 § 14 Abs. 4 UStG 的所有必填项。哪怕缺少一项,收票方都可能被追回进项税,而你则会留下一张有争议的发票。
九项必填项一览:
- 你与委托方的完整姓名和地址
- 税号(由税务局核发)或增值税识别号(由 Bundeszentralamt für Steuern 核发)
- 开具日期
- 连续且唯一的发票编号--允许有间隔,但不得重复
- 给付的数量及行业通用名称
- 给付时间或给付期间(即使与发票日期一致--注明「给付日期等同于发票日期」即可)
- 按税率分项列示的报酬
- 税率与税额--或对小规模经营者而言,注明对 § 19 UStG 的提示
- 金额超过 250 € 含税的发票必须包含上述项目;低于此金额(小额发票)则只需简化项目即可。
一条实务提示:用一种能够推断年份的格式来写发票编号--例如 2026-001。在下一次税务变更或税务稽查时,这会为你省下数小时。